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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住房公积金就是宁德“五险一金”的一金,随着时代的因特发展,住房公积金的殊病用途不仅仅是买房或者贷款,公积金对于因特殊病症的症提走人来讲也是可以提取的,那么,取住大家对“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是积金否有所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流程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1、宁德申请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因特住房公积金窗口单位经办人当场决定是殊病否受理。
2、症提走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取住,不予受理,积金并告知申请人。流程申请材料齐全、宁德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审查申请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定支取金额。
4、决定
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许可决定,住房公积金窗口单位经办人当场办理或当场告知申请人,支取资料立卷归档。
二、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以上就是对“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的回答,宁德因特殊病症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查、拨款几个步骤,公积金提取一般三天之内到账。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