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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有哪些前提-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湘潭的湘潭休提职工,对缴存的公积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房,金退如果是取办前提租房居住或者是装修房屋时,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或装修款。湘潭休提那么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有哪些前提,公积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金退供大家学习参考。取办前提
一、湘潭休提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公积前提
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金退
2、取办前提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湘潭休提公积金贷款。
3、公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金退
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人社、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
5、职工缴存已足额到位且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6、申请材料齐全。
二、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合以上介绍,当湘潭的职工退休时,他们是可以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的,当然,如果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了,是无法办理提取的。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