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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宿迁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提取业务的宿迁时候,必须要有合法的购买公积理由,然后带上申请理由书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住房那宿迁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金法据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律依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宿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购买公积
一、住房住房宿迁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法据职工,在购买、律依建造、宿迁翻建、购买公积大修自住住房时,住房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法据
二、宿迁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 职工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待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后,且缴存时间无间断,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在我市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2.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
3. 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贷款尚未还清前,不论夫妻关系是否存续,任一方均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离异后一方购买住房的,若未在我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还款信誉良好,并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5. 职工购买住房的,不得以购买该住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后,再以购买该住房名义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 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上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二手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7.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江苏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还是需要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但是需要满足文中所给出的办理条件,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