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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昌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四川公积金代办
住房公积金相信每一个公司都会给员工进行办理,昌都因为这个按照劳动法律的住房规定,这是公积属于基础福利待遇,达到条件的金提件员工可以提取个人账户,那么这些条件的取条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昌都内容。
一、住房昌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金提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条,提供购房合同、昌都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提供建设、公积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金提件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取条,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相应的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必须满足上文中所给出的几种条件,达到条件的人员需要用人单位给员工一份申请表格,然后由员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