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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徐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徐州市民对购房的徐州需求是很大的,在徐州还有一些家庭没有属于自己的购房公积住房,他们需要购买住房,金审而职工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受那么徐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理地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点里供大家学习参考。徐州
一、购房公积徐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的金审地点在哪里
徐州市云龙区民祥路1号
二、徐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的核受办理材料
1、按提取类型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理地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点里本人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银行卡
三、徐州徐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办理的购房公积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审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综合以上介绍,在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一些地方规定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要在还款一年之后才能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