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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太仓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冻办事指南-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我们的太仓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封存冻结,当条件允许解封,住房我们需要使用到公积金时,公积就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该项业务的金账解封手续。那么太仓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冻有哪些内容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户解内容,供大家参考。冻办
一、太仓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住房决定》和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公积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金账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户解,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冻办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太仓
二、住房办理资料
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申请表
个人账户封存的公积证明材料(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四、办理时间
3 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太仓市沙溪镇仁溪路88号D楼
七、相关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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