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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四川公积金代办
公积金是宁波用来帮助我们购买房产的,现在用公积金办理房产的单位点里人越来越多了,当然有一些人因为个人的住房关系需要注销公积金,有许多人对于公积金的公积注销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公积金注销,金注记受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一、销登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3楼公积金专窗
二、理地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单位解散、宁波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点里,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住房解散或者破产的公积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三、金注记受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销登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理地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宁波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如果想要注销公积金的话,需要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才可以,公积金在办理注销之后不允许二次办理了,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