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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镇江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购房是镇江准样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是购房公积很多人是没有办法买起自己的房子的,有的金审人甚至连首付都付不起,为了缓解这种难题,核收很多的费标人都是想提取出自己的公积金的。镇江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镇江准样怎样的,下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购房公积问题吧。
一、金审镇江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收费标准是核收怎样的
镇江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是完全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
二、镇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镇江准样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购房公积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金审翻建、核收大修自住住房的费标;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今天华律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购房提取公积金方面的知识,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完全的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也可以分批次提取,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华律网的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