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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法律规定-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成都存比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住房定居,公积规定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金缴问题,其中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法律法律规定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成都存比欢迎大家阅读,住房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公积规定
一、金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法律范围内,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成都存比,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住房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公积规定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法律多少
计算公式
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额度上限
1、单职工:40万元;
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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