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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北京条件是很多的,无论是公积买房退休或者是死亡继承的都可以提取,而且提取的金继据时候办理的地点是一样的,那么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提依据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取办内容作为参考。
一、理有律依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什法,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北京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公积翻建、金继据大修自住住房的承提;
(二)离休、退休的取办;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有律依;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什法(三)、北京(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时间
及时办理案件。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员工死亡了,到继承人可以带上相关的继承文件去这个地方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