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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四川公积金代办
扬州市每年有许多市民去购买新房居住,扬州有一部分是购房公积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公积金贷款是金审需要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才行,有的核受市民在这里咨询关于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理地
一、点里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
办理地点直属管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
广陵管理部:扬州市国庆路347号
邗江管理部:扬州市邗江中路星座国际大厦9楼
江都分中心:江都区东方红东路39号
仪征分中心:仪征市西园北路1号 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文化宫路14号 宝应分中心:南园中路199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扬州下午1:30--5:00
二、购房公积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金审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核受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理地翻建、点里大修自住住房的扬州;
(二)离休、退休的购房公积;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金审;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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