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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城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如果大家的盐城租房符合国家的规定,那么大家也是租房可以按照规定去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办理的,那么大家知道盐城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吗,公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金审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核需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资
一、盐城盐城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1、租房房屋租赁合同的公积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金审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核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什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
5、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盐城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租房复印件;
6、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公积复印件。
二、盐城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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