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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公积金代办
盐城市有一些企业是盐城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旦职工今后发生工作变动是公积工账需要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就是金职据需要封存公积金账户,有的户封职工询问关于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大家讲解。存法
一、律依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法律依据是盐城什么
设定依据
【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公积工账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金职据缴存、提取情况,户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法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律依
职工、盐城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工账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金职据,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办理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5、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6、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
7、职工提前内部休养的;
8、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9、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10、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上面是华律网小编关于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法律依据是什么的解答,在盐城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依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需要满足办理条件才行,在盐城市根据中心办理一般是当天办理完成。各位对于盐城办理公积金封存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