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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公积金虽然是宁波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的,但是单位公积金的最终使用权还是在员工的手上,如果我们需要去其他地方工作的住房话,就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公积有一些人因为个人的金注记流关系需要注销公积金,下面来和华律网的销登小编了解一下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申请、程走受理、宁波审查、单位办结
二、住房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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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破产注销了,公积公积金缴存登记怎样注销?
答:单位解散、金注记流撤销或破产的销登,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程走办理撤销、宁波破产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要求注销缴存登记的书面报告。
(2)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企业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上级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上级批准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文件;行政事业单位撤销的,提供上级批准文件。
(3)填妥一式二份《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单位经办人员必须对单位名下职工的信息进核对(主要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宁波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公积金登记注销的时候,需要满足以上的法律依据才可以,而且公积金注销之后不允许二次办理,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华绿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