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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随着住房公积金的徐州普及力度越来越大,国家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想要提取我们的公积住房公积金,我们有必要先了解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金审据法律规定,近来很多的批法人都在咨询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吧。律依
一、徐州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法律依据是住房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审据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批法翻建、律依大修自住住房的徐州; (二)离休、退休的住房;(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城区客户服务部提供)。
2.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以上就是今天华律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的知识,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方便自己清楚是否满足提取的条件,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我们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的,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华律网的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