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欢迎光临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16585151777

四川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随着现在经济的池州发展,人们已经过上了更好的购买生活,对于住房的房改房提要求也变得比以前高了,在池州的积金很多朋友就想要利用公积金购买房改房了,那么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呢,受理接下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条件了解到这个知识,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池州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购买

一、房改房提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

提取受理条件:提取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支取。积金

1.购买房改房。受理

2.提取人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条件

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

二、池州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身份证

配偶提取-结婚证

申请人池州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共有人提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三、购买池州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的房改房提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以上的介绍,在池州的朋友,已经大概的了解到了相关利用公积金提取购买房改房的问题了,我们首先就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携带相关的材料才能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疑问,请到华律网进行法律相关的咨询。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