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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法律规定-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川成法律规定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都住的法定关联,因此,积金我们不能只听说过,租房却不知到它具体是提取条件如何,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律规欢迎大家的川成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都住的法定
一、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房,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律规提取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川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都住的法定,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积金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预审: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100000000&iframeUrlLo=wkGuide/detail?id=3892921592288567296%26shardKey=5101
现场办理
第一步
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
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
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四、办理时限与额度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2、提取额度:
(一)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二)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三)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3、额度规定: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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