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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收费吗-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滁州市许多家庭在购买住房的滁州时候,会去选择购买商品房,建造金收但是自住住房在滁州也会有少数的职工,他们会建造自住住房,公积这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滁州那么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收费吗,建造金收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自住住房供大家学习参考。公积
一、滁州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会收费吗
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不收费。建造金收
二、自住住房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公积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滁州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建造金收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自住住房(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三、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综合以上介绍,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了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建造自住住房后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不收费。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