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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怎么咨询-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现在很多国人都向往国外,南平想要在国外定居的公积,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因出境定居的金出境定居提,是取办可以提取的。在南平住房公积金出境提取的理咨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对于不知道怎么办理的朋友,在办理的南平时候应该怎么去咨询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公积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怎么咨询
咨询电话 0599-12329
二、金出境定居提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出境定居的取办
三、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流程
1、理咨申请
2、南平受理
3、公积审查
4、金出境定居提决定
四、取办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市本级营业部(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北四楼)
五、理咨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六种,只要满足其中的一条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我们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公积金最高的的款金额为60万,对于很多的人来说这个金额已经够用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