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途-四川公积金代办
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主要用途是什么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公积翻建、什用大修自住住房,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公积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什用建造、住房翻建、公积大修自主住房的什用;
(二)离休、退休的住房;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什用;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公积;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什用;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个人收入,是一种利民的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