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现在有许多人在购买房产的芜湖时候都会优先考虑二手房,因为二手房的购买价格比较便宜一些,而且性价比也是手住不错的,如果想要购买二手房的房提房话,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取住余额呢?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一、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1、积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流程受理:中心审核提交的芜湖资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购买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
二、手住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提房,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取住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积金翻建、流程大修自住住房的芜湖;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关于芜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根据以上所提到的内容,我们就能够知道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必备的流程就是申请人需要通过政务网或者是携带相关的资料,来到当地的业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随后工作人员会帮助我们审批将审批结果送到我们的手上,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