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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城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有一个房子对于我们来说就是盐城有了一个让我们躲避可以风雨的地方,一个可以生活的商品审核地方。但是房住房现在有很多人买不起房子,贷款买房成了许多人购房的积金方式。如果您想要了解盐城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什么资料,贷款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盐城
一、商品审核盐城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房住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明、积金户口簿、贷款结婚证
3.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资料购房增值税发票
4.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贷款申请表
二、盐城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受理条件
1.有有效身份证件,盐城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商品审核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住房《商品房购销合同》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债务。
三、盐城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或单身申明具结书;(3)商品房买卖合同;(4)增值税普通发票;(5)税收缴款书。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