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吗-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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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吗-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由于工作的驻马原因,职工要听从公司的店租安排不得不去外地工作,到工作地点首先要安排住所,赁住要租赁住房的房提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取住职工也是可以申请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

一: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吗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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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积金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收费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驻马不能确认的店租,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赁住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房提房履行审批程序。取住

4.决定:符合条件的积金,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收费,一次性告知。驻马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三: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驻马店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收费,办理流程是: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真实性材料;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受理机构对其申请人告知并把租赁住房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疑问的,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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