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欢迎光临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16585151777

四川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的贵港公积时候一般都是在公积金管理局或者是银行的公积金窗口办理的,贷款的申请事时候需要提供信用证明等文件,如果符合规定,金贷可以在20工作日办结,款办那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呢,贵港公积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申请事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金贷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1、款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2、贵港公积收入证明;

3、申请事户籍证明;

4、金贷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5、款办首付款发票;

6、贵港公积还款银行卡;

7、申请事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8、金贷婚姻状况证明;

9、身份证;

10、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前调查表。

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二、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承办:对缴存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决定;相关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贷款、提取的,说明理由。

4.办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四、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贵港申请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等文件的,申请的时候在银行的指定窗口办理业务,否则不能顺利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四川公积金代办 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四川公积金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