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何办理-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积金账户里面的酒泉金还余额不仅可以用来购房也可以用来偿还贷款。由此可以看出公积金的公积作用是非常多的。在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是贷提如何办理的呢?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的条=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取何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何办理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办理相应资料,至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及各县(市、酒泉金还区)管理部服务窗口。公积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贷提不能确认的取何,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办理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酒泉金还履行审批程序。公积
4.决定:符合条件的贷提,准予提取,取何不符合条件的办理,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二、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条件
偿还购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I类借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
四、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2号
五、酒泉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不仅可以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还贷,也可以提取夫妻之间另一位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这样也是可以用来偿还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