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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扬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扬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扬州提取,许多人是退休提因为去购买了住房或者是在退休时办理提取,职工退休时提取公积金不需要购房或者租房。公积那么扬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金审据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核法供大家学习参考。律依
一、扬州扬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的退休提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金审据翻建、核法大修自住住房的律依;(二)离休、退休的扬州;(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退休提;(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公积(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扬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的办理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3、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
4、提取人单位填制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扬州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办理的办理流程
1、扬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综合以上介绍,公积金的提取一般都会与房产有关,但是在退休的时候提取,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就没有其它的限制条件了,直接办理提取就行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