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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不管我们是盐城因为什么原因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我们都是购房公积得带着所需要的资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只要是金审间去窗口办理,我们就需要提前了解办理的核受时间。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盐城什么?下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购房公积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金审间什么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流程
1、核受个人申请,盐城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购房公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金审间单位审核,核受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核实后,盐城开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购房公积并加盖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金审间印鉴
3、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出具的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4、提取支付,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凶徒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三、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今天华律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盐城购房提取公积金方面的知识,只要我们准备好所需要资料,在工作日时间就可以去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可以帮助我们缓解一定的压力,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华律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