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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四川公积金代办
一般人都知道,扬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购房公积资金可以用来购买房屋,但是金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并不是随意的,需要购房人提供相应的核需证明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行,什资那么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呢,扬州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购房公积
一、金审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1、核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什资结婚证
2、扬州购买本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购房公积的住房),在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前,金审提供经备案的核需《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达到规定首付比例的增值税发票;在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后,提供契税发票、什资权属登记证书。
3、购买本地二手房和异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权属登记证书、契税发票。
二、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条件
1、购买职工自住商品房或二手住房、公有住房以及在异地购买住房。
2、本人及配偶已领取公积金龙卡且已激活;
3、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
(2)为他人提供担保未解除的;
(3)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
三、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综上所述,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购买房屋的相关手续证明,值得注意的是首次购买住房和二次购买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