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父母与子女的公积金可以共用吗?-四川公积金代办
一般来说,父母父母的公积共用公积金不能与子女的公积金一起使用,公积金只能与配偶一起使用。父母然而,公积共用目前也有一些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父母如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共用公积金,这尚未完全普及,父母你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城市是公积共用否有相关政策。
公积金代办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缴存公积金的父母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公积共用,应当提交所需材料在内的父母所有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公积共用结婚证.离婚证、父母购房首付证明材料、公积共用购房合同、父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管理部门出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书》,打印《贷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人贷款信息交给担保中心。
3.担保中心审查担保申请。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应当出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程序由代理机构代理并收取担保服务费。
4.借款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包括盖章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公积金代办机构代理的,由公积金代办机构负责上述材料的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