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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机构是什么-四川公积金代办公司
公积金提取的嘉兴金死情形有很多,除了贷款购买房产或者是公积构缴纳租金,出国定居等情况之外,亡提员工死亡了的取办,也可以让家属带上相关材料办理死亡提取,理机那么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机构是嘉兴金死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公积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亡提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取办
一、理机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中心。嘉兴金死
二、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亡提,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取办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理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三、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1、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申请材料齐全。
继承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载明的继承人均须到场确认,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则上述文件应明确是否为唯一继承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浙江嘉兴地区要办理公积金死亡提取证明的,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办理公积金死亡提取业务是不需要费用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