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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条件是什么-四川公积金代办
住房公积金的文山提取条件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只有符合条件的公积国定人才可以去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那么大家知道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条件是金出居提件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取办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理条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文山
一、公积国定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条件是金出居提件什么
(一)职工出国、出境定居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取办;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封存、销户手续的理条,才可办理提取。文山
二、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出居提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取办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理条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提取的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封存、销户手续的,才可办理提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