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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是哪些-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公司在住房公积金办理了公积金账户之后,南阳每一个月都需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住房政执相关规定交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并且屡教不改的公积情况,可能会面临行政执法,金行那南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是法具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体流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南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住房政执
一、公积南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
(一)受理。金行案件承办部门依据职责或职工投诉举报、法具上级交办、体流中心通知等途径发现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南阳行为,应当指定受理人员制作《案件受理登记表》。住房政执
(二)核查。公积案件承办部门对于受理的案件,应当确定执法人员作为案件承办人。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单位及其职工是否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应建应缴范围。执法人员核查过程中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三)催告。单位属于应建应缴范围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催建催缴工作程序进行政策宣传,督促单位按期改正、协调单位即时纠正。
(四)立案。单位经催告、协调拒不改正,能建不建、应缴不缴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依据案件材料,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予以立案。《案件立案审批表》报市公积金中心分管主任审批。立案时间以签批时间为准。
二、南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部门一般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人员指定受理人员办案的,到时候会核实单位和员工之间关于公积金交费方面的情况,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